生長遲緩通常指發育遲緩。一般情況下,兒童發育遲緩的標準需要從體格、運動、語言等參數來評估。
1、體格:在生長發育過程中,身高和體重低于同年齡、同性別兒童正常參照值的中位數減去2個標準差或低于第3個百分位以下者。
2、運動:動作在協調性方面的明顯損害,早期表現為運動發育遲緩,在生長過程中還可能遺留不同程度的認知和行為缺陷。
3、語言:在發育過程中語言發育沒有達到與其年齡相應水平,但不包括聽力障礙、構音障礙等引起的其他語言障礙類型。
除以上常見參數外,還有其他的評估標準,比如心理、智力等。如果癥狀比較嚴重,建議及時就醫,在醫生的指導下對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