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水通常在中至大量積聚且引發明顯癥狀時需要抽液治療。腹水抽吸的臨床指征主要與積液量、伴隨癥狀及基礎疾病相關,具體需結合以下情況綜合評估:
呼吸困難或腹脹嚴重影響生活
當腹水導致膈肌上抬壓迫肺部,出現平臥呼吸困難、活動耐力下降,或腹部脹痛影響進食、睡眠時,需考慮穿刺引流。此類情況多出現在腹水快速積聚或單次積液量超過1000毫升時。
合并自發性細菌性腹膜炎
感染性腹水患者出現發熱、腹痛、血象升高等癥狀時,除抗生素治療外,需通過腹腔穿刺獲取腹水進行化驗,同時引流可降低腹腔內壓力。感染控制后仍需監測腹水生化指標。
頑固性腹水對藥物無反應
肝硬化等疾病引起的腹水若經限鹽、利尿劑如螺內酯、呋塞米治療2周仍無緩解,或患者因腎功能不全無法耐受利尿治療時,需行治療性穿刺。每次抽液量一般不超過3000毫升,避免誘發循環功能障礙。
診斷性穿刺的必要性
新發腹水或腹水性質突然改變時,需抽取20-50毫升進行白蛋白、細胞計數、細菌培養等檢測,以鑒別門脈高壓、腫瘤或結核等因素。血性腹水需警惕肝癌或腹膜轉移癌。
少數情況下,如心包積液合并腹水或合并臍疝破裂風險時,即使積液量未達上述標準也可能需要干預。所有穿刺操作需在超聲定位下由專業醫師完成,術后需監測電解質及血壓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