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炎是指由藥物或其代謝產物直接或間接引起的肝臟損傷。多種藥物可能引發藥物性肝炎,常見的有解熱鎮痛藥、抗生素、抗結核藥、抗腫瘤藥、中草藥等。
解熱鎮痛藥如對乙酰氨基酚是導致藥物性肝炎的常見藥物之一。過量使用對乙酰氨基酚可導致肝細胞壞死,嚴重時可能引發急性肝衰竭。使用這類藥物時應嚴格遵循醫囑,避免超劑量服用。
抗生素中的異煙肼、利福平等抗結核藥物也可能引起藥物性肝炎。這類藥物在抗結核治療中應用廣泛,但部分患者可能出現肝功能異常。用藥期間需要定期監測肝功能指標,發現異常及時調整用藥方案。
抗腫瘤藥物如環磷酰胺、甲氨蝶呤等化療藥物對肝臟具有明顯毒性。這類藥物在殺傷腫瘤細胞的同時,也可能損傷正常肝細胞。使用過程中需密切觀察肝功能變化,必要時給予保肝治療。
部分中草藥如雷公藤、何首烏等也可能導致藥物性肝炎。中草藥成分復雜,某些成分可能具有肝毒性。使用中草藥時應選擇正規醫療機構,避免長期大劑量服用。
藥物性肝炎的臨床表現多樣,輕者可無癥狀,僅表現為肝功能異常;重者可出現乏力、食欲減退、黃疸等癥狀。一旦懷疑藥物性肝炎,應立即停用可疑藥物,并及時就醫。醫生會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保肝治療,嚴重者可能需要進行人工肝支持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