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基底細胞癌是常見的皮膚惡性腫瘤,但多數情況下惡性程度較低。基底細胞癌的危害主要體現在局部侵襲性生長,極少發生遠處轉移,但可能造成皮膚組織破壞和功能障礙。
基底細胞癌的危害程度主要與腫瘤類型和進展階段有關。結節型基底細胞癌早期表現為珍珠樣丘疹,逐漸形成潰瘍;硬化型基底細胞癌邊界不清,容易向深層組織浸潤;表淺型基底細胞癌多呈紅斑樣皮損,生長相對緩慢。腫瘤長期未治療可能侵犯骨骼、軟骨或神經,導致毀容或功能喪失。
基底細胞癌的發生與紫外線暴露密切相關,長期日曬會損傷皮膚細胞DNA。免疫抑制狀態患者發病風險增加3-4倍,如器官移植后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某些遺傳性疾病如基底細胞痣綜合征患者可能在青少年期即多發腫瘤。
病理檢查是確診金標準,通過皮膚活檢可明確腫瘤類型和浸潤深度。皮膚鏡檢查可見典型的樹狀血管和藍灰色卵圓形巢,有助于早期識別。臨床分期需結合影像學檢查評估腫瘤范圍,磁共振成像對判斷骨侵犯有較高價值。
治療首選手術切除,莫氏顯微描記手術能最大限度保留正常組織。光動力療法適用于表淺型病變,通過光敏劑和特定波長光照破壞腫瘤細胞。局部藥物治療可選擇咪喹莫特乳膏或5-氟尿嘧啶軟膏,適用于無法手術的老年患者。放射治療用于特殊部位腫瘤或手術禁忌者。
預防措施包括避免正午陽光直射,使用SPF30以上防曬霜。定期皮膚自查注意新發皮損變化,特別是長期不愈合的潰瘍。有家族史者建議每年進行專業皮膚科檢查。戶外工作者應穿戴防護衣物,減少累積紫外線暴露量。
基底細胞癌預后通常良好,5年生存率超過95%。但復發風險存在,治療后需長期隨訪。罕見情況下可能轉變為侵襲性更強的基底鱗狀細胞癌,這種情況需要更積極的治療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