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周在此指的是妊娠34周。該時期不建議做四維彩超可能是因為檢查時間不合適、懷疑器官發育異常、檢查較為頻繁、孕婦身體不支持、二維超聲檢查可替代等因素相關。
1、檢查時間不合適:孕婦是在妊娠22周-28周到醫院做四維彩超。該時期胎兒發育大小、羊水量都較為適宜,有利于四維彩超的結果分析。但是如果不在這個時間做檢查,其他階段的胎兒因為過小或過大,可能會影響到四維彩超的清晰度和判斷。
2、懷疑器官發育異常:當醫生懷疑胎兒的某個器官出現發育異常的情況時,其他檢查比四維彩超更有利于判斷胎兒發育是否畸形。
3、檢查較為頻繁:若孕婦已經做過多次四維彩超,該檢查對孕婦身體及腹中胎兒會有一定傷害,非必要情況不建議再次做四維彩超。
4、孕婦身體不支持:孕婦在妊娠期身體營養急缺,身體素質和健康狀況較差,甚至可能出現較為嚴重的疾病,而四維彩超會影響孕婦的身體健康,可能會加重孕婦的不適。
5、二維超聲檢查可替代:四維彩超在妊娠后期的篩查畸形效果與做二維超聲檢查效果相近,該檢查可以被二維超聲檢查所替代。
孕婦需要遵醫囑選擇合適的檢查項目,并且注意自身出現的不適癥狀,如果出現異常,要立即就醫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