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進行糖耐量檢查OGTT時需注意空腹時間、飲食控制、檢查流程配合及異常結果處理。糖耐量檢查是妊娠期糖尿病篩查的關鍵手段,正確準備可提高結果準確性。
檢查前3天保持每日碳水化合物攝入量不少于150克,避免刻意節食導致假陰性。檢查前1天晚餐后需禁食8-14小時,期間僅可飲用白開水。檢查當日早晨避免劇烈運動、吸煙及飲用含糖飲料。
檢查過程中需配合醫護人員完成三次采血。首次空腹采血后,5分鐘內飲用含75克葡萄糖的300毫升水溶液,從飲用第一口開始計時,分別在第1小時、第2小時進行后續采血。檢查期間需靜坐等待,避免活動影響血糖代謝。
檢查前3天停用維生素C、β受體阻滯劑等可能干擾結果的藥物。攜帶病歷資料和孕期檢查記錄,有暈針史者需提前告知醫護人員。檢查當天穿著寬松衣物方便采血。
空腹血糖≥5.1mmol/L或1小時血糖≥10.0mmol/L或2小時血糖≥8.5mmol/L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確診后需在醫生指導下進行醫學營養治療,通過調整膳食結構、控制總熱量攝入維持血糖穩定。必要時需使用胰島素控制血糖。
檢查后出現頭暈、冷汗等低血糖癥狀時,應立即進食含糖食物并告知醫護人員。建議所有孕婦在妊娠24-28周進行糖耐量篩查,肥胖、高齡或有糖尿病家族史等高危人群需提前至孕早期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