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米普利片的使用需注意劑量調整、藥物相互作用、不良反應監測、禁忌癥識別、特殊人群用藥等事項。
1、劑量調整:
初始劑量通常為1.25-2.5mg/日,根據血壓反應逐步調整至維持劑量5-10mg/日。腎功能不全者需減量,肌酐清除率<60ml/min時起始劑量為1.25mg/日。服藥期間避免突然停藥,防止反跳性高血壓。

瑞素坦 雷米普利片
生產廠家:昆山龍燈瑞迪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于原發性高血壓;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現的輕到中度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1.給藥劑量雷米普利治療初期,尤其是伴有鹽和/或體液流失患者(如嘔吐/腹瀉,利尿治療),心衰患者(尤其是心肌梗死后),或嚴重高血壓患者,可能會產生血壓過度降低現象。如果可能,開始用雷米普利治療前,應糾正鹽和/或體液流失,減少或停止現正在使用的利尿劑至少2-3天(在心衰患者,必須權衡容量負荷過重的風險)。這些患者的治療應當以最低單劑量開始,早晨服用1. 25mg雷米普利。首劑后,每當雷米普利和/或利尿劑劑量增加時,這些患者應給予醫療監護至少8小時,以免發生難以控制的低血壓反應。老年患者(大于65歲)對ACE抑制劑的反應較年輕人明顯,因此老年患者和具有血壓大幅度降低可能存在危險的患者(如冠狀血管或者腦血供血管狹窄患者),應考慮采用低起始劑量(每日1. 25mg雷米普利)。患有惡性高血壓或心衰的患者(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后)采用本品治療時應住院。除非另有醫囑,以下劑量推薦適用于腎功能正常的患者:原發性高血壓患者:起始劑量一般為2. 5mg雷米普利晨服,如果該劑量血壓不能恢復正常,可增加至每天5mg。增加劑量時應至少有2周的間隔時間。維持劑量一般為每日2. 5-5mg,最大劑量每日10mg。如果5mg雷米普利的降壓效果不理想,應考慮合用利尿劑等。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最初用藥量為每日一次,每次1. 25mg。根據病人的反應,劑量可以增加。如增加劑量,建議間隔1至2周后將劑量加倍,如果每日需服2. 5mg或更大劑量,可以一次服用或分兩次服用。每日允許最大服用量為10mg。急性心肌梗死后(2-9天)輕到中度心衰(NYHA II和III)患者:雷米普利的劑量調整只能在住院的情況下對血流動力學穩定的患者進行。必須非常嚴密監測合并應用抗高血壓藥的患者,以免血壓過度降低。起始劑量常為雷米普利2. 5mg早晚各服一次。如果該起始劑量患者不能耐受(如血壓過低),應采用1. 25mg,早晚各服一次。隨后根據患者的情況劑量可增加。間隔1-2天劑量可加倍,至最大每日劑量雷米普利10mg,早晚各服5mg。2.給藥方法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的影響,可在飯前﹑飯中或者飯后用足量液體送服。急性心肌梗死后,心衰患者開始時應當特定地服每日劑量,早晚2次分服,其他情況每日劑量可以早上一次服用。對急性心肌梗死后出現心衰的患者,應在梗死后2-9日內服用本品。建議服用本品至少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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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藥物相互作用:
與非甾體抗炎藥聯用可能減弱降壓效果,與保鉀利尿劑合用增加高鉀血癥風險。鋰劑血藥濃度可能升高,需監測神經毒性。與別嘌醇聯用或誘發超敏反應,與免疫抑制劑合用可能加重骨髓抑制。
3、不良反應監測:
常見干咳發生率約20%,與緩激肽積聚相關。血管性水腫雖罕見但需警惕,表現為唇舌腫脹。定期檢測血鉀、肌酐,警惕高鉀血癥及腎功能惡化。服藥初期可能出現頭暈,建議臥位起立時緩慢。

4、禁忌癥識別:
雙側腎動脈狹窄者禁用,可能引發急性腎衰竭。妊娠中晚期使用可致胎兒畸形,哺乳期應暫停母乳喂養。既往有血管性水腫病史或對ACEI過敏者禁用。嚴重主動脈瓣狹窄患者慎用。
5、特殊人群用藥:
老年人起始劑量減半,兒童安全性未確立。肝硬化患者需評估肝功能,嚴重者避免使用。血液透析患者應調整給藥時間,避免透析過程中藥物清除。手術前24小時建議暫停給藥。

服用雷米普利期間建議低鈉飲食,每日食鹽攝入控制在6g以下。適度進行有氧運動如快走、游泳,避免劇烈運動導致脫水。定期監測家庭血壓并記錄,就診時攜帶用藥日志。出現持續性干咳或面部水腫應立即就醫,不可自行調整劑量。合并糖尿病者需加強血糖監測,警惕低血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