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口綜合征的診斷主要依據臨床癥狀和排除性檢查,需符合持續性口腔灼痛、無明確病損、伴隨味覺異常等核心特征。診斷標準包括癥狀持續時間、疼痛特點、排除其他疾病、伴隨癥狀、心理評估等維度。
1、癥狀持續時間
患者口腔黏膜灼痛感需持續超過3個月,每日出現時間超過2小時。疼痛性質多為燒灼樣、刺痛感或麻木感,晨起較輕而傍晚加重。部分患者可能描述為辣椒刺激感或金屬異味感,癥狀波動性與進食、說話等活動無明顯關聯。
2、疼痛特點
典型疼痛位于舌前三分之二區域,可能累及唇部、頰黏膜或上顎,但檢查無充血、糜爛等器質性病變。疼痛呈對稱性分布,約半數患者伴有味覺改變如金屬味或苦味。疼痛強度多呈中度,視覺模擬評分常在4-7分范圍內波動。
3、排除其他疾病
需通過血液檢查排除貧血、糖尿病等系統性疾病,進行唾液檢測排除干燥綜合征,必要時做過敏原檢測。口腔專科檢查須排除扁平苔蘚、口腔白斑等黏膜病變,神經科評估排除三叉神經痛等周圍神經病變。
4、伴隨癥狀
超過70%患者存在口干癥狀,但客觀檢查唾液分泌量正常。常見睡眠障礙、焦慮抑郁等情緒問題,部分伴有頭痛或胃腸功能紊亂。癥狀嚴重程度與心理量表評分呈正相關,但并非所有患者均符合精神障礙診斷標準。
5、心理評估
采用焦慮自評量表和抑郁自評量表進行篩查,評估生活事件應激強度。需鑒別原發性和繼發性心理障礙,注意患者對癥狀的災難化認知傾向。心理評估結果不作為診斷必需條件,但影響治療方案制定。
確診灼口綜合征需建立完整的病史檔案,建議記錄疼痛日記追蹤癥狀變化規律。日常應避免刺激性食物和過度口腔清潔行為,保持規律作息有助于緩解癥狀。對于持續不緩解的患者,建議口腔黏膜科與心理科聯合診療,必要時采用認知行為療法配合神經調節藥物治療。定期復查有助于監測病情進展和調整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