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哌啶醇片屬于抗精神病藥物,妊娠期使用可能對胎兒發育存在潛在風險。發現用藥期間懷孕后,建議立即停藥并前往產科與精神科聯合門診評估,根據孕周、藥物劑量及病情穩定性制定個體化方案。
妊娠早期孕12周內接觸氟哌啶醇可能增加胎兒心血管畸形風險,需通過超聲心動圖重點排查。妊娠中晚期使用可能導致新生兒錐體外系反應或戒斷癥狀,需在分娩前與兒科醫生共同制定監測計劃。精神疾病復發高危孕婦可在醫生指導下換用氯氮平、喹硫平等相對安全藥物,必要時聯合心理治療維持病情穩定。
妊娠早期孕12周內接觸氟哌啶醇可能增加胎兒心血管畸形風險,需通過超聲心動圖重點排查。妊娠中晚期使用可能導致新生兒錐體外系反應或戒斷癥狀,需在分娩前與兒科醫生共同制定監測計劃。精神疾病復發高危孕婦可在醫生指導下換用氯氮平、喹硫平等相對安全藥物,必要時聯合心理治療維持病情穩定。
所有暴露于抗精神病藥物的妊娠均需納入高危妊娠管理,建議每4周進行胎兒結構超聲監測,孕晚期加強胎心監護。產后需警惕病情波動,哺乳期用藥需重新評估藥物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