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腹水可通過限制鈉鹽攝入、利尿劑治療、腹腔穿刺引流、經頸靜脈肝內門體分流術等方式排水。肝腹水通常由肝硬化、門靜脈高壓、低蛋白血癥、心力衰竭、腹膜疾病等原因引起。
限制鈉鹽攝入是基礎治療措施,每日鈉攝入量需控制在2克以下,避免腌制食品、加工肉類等高鈉食物。適當補充優質蛋白質有助于改善低蛋白血癥,但需避免過量誘發肝性腦病。
利尿劑治療常用螺內酯聯合呋塞米,螺內酯可拮抗醛固酮作用,呋塞米促進鈉水排泄。用藥期間需監測電解質平衡,防止低鉀血癥發生。頑固性腹水可考慮使用托伐普坦等新型利尿劑。
腹腔穿刺引流適用于大量腹水導致呼吸困難的患者,單次放液量不宜超過5升,需同步補充白蛋白防止循環功能障礙。反復穿刺患者可能需留置引流導管。
經頸靜脈肝內門體分流術通過建立肝內門體分流通道降低門靜脈壓力,適用于藥物治療無效的頑固性腹水。該手術可能誘發肝性腦病,需嚴格評估適應證。
終末期肝病患者需考慮肝移植治療。出現發熱、腹痛等感染征象時需警惕自發性細菌性腹膜炎,應立即就醫。長期腹水患者應定期監測腎功能及電解質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