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溫超過37.3攝氏度通常被認為是發燒。發燒的判定標準主要有腋溫超過37.3攝氏度、口溫超過37.5攝氏度、肛溫超過38攝氏度、耳溫超過38攝氏度、額溫超過37.8攝氏度。
1、腋溫標準
腋下測溫是最常用的方法,正常范圍為36.0-37.3攝氏度。超過37.3攝氏度即為發熱,37.3-38.0攝氏度為低熱,38.1-39.0攝氏度為中度發熱,超過39.1攝氏度為高熱。腋溫測量時需保持腋窩干燥,體溫計緊貼皮膚測量5分鐘以上。
2、口溫標準
口腔測溫正常值為36.3-37.5攝氏度,超過37.5攝氏度視為發熱。測量前30分鐘應避免進食冷熱食物,體溫計置于舌下閉口3分鐘。口溫比腋溫約高0.2-0.3攝氏度,但受呼吸、飲食影響較大。
3、肛溫標準
直腸測溫最接近核心體溫,正常范圍為36.5-38.0攝氏度,超過38.0攝氏度即為發熱。肛溫比腋溫高約0.5攝氏度,適用于嬰幼兒和重癥患者測量,但操作需注意衛生和安全性。
4、耳溫標準
鼓膜溫度測量正常值為35.8-38.0攝氏度,超過38.0攝氏度判斷為發熱。耳溫槍需對準鼓膜測量,受耳垢、測量角度影響較大。耳溫與肛溫相關性較好,適合兒童快速篩查。
5、額溫標準
額部紅外測溫正常值為35.8-37.8攝氏度,超過37.8攝氏度考慮發熱。額溫受環境溫度、出汗影響明顯,適合公共場所快速篩查,但精確度相對較低,異常時需用其他方法復核。
不同測量部位的溫度標準存在差異,建議選擇固定測量部位進行體溫監測。發熱時應注意補充水分,保持環境通風,避免過度包裹。持續高熱或伴隨頭痛、嘔吐、皮疹等癥狀應及時就醫。嬰幼兒、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出現發熱更需密切觀察,必要時在醫生指導下使用退熱藥物。測量體溫前應靜息15分鐘,避免運動、飲食等因素干擾結果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