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上腺皮質癌可通過手術切除、米托坦治療、放療、靶向治療、化療等方式干預。腎上腺皮質癌通常與基因突變、激素分泌異常、遺傳綜合征、環境致癌物暴露、慢性炎癥刺激等因素有關。
1、手術切除:
根治性手術是早期腎上腺皮質癌的首選方案,包括腎上腺切除術和淋巴結清掃術。腫瘤體積超過5cm或侵犯周圍組織時需聯合腎切除術。術后需定期監測皮質醇、醛固酮等激素水平,復發患者可考慮二次手術。
2、米托坦治療:
米托坦作為特異性腎上腺細胞毒性藥物,能抑制皮質醇合成并破壞腫瘤細胞。該藥物適用于術后輔助治療或轉移灶控制,需配合氫化可的松替代治療預防腎上腺功能不全。治療期間需監測血藥濃度調整劑量。
3、放療干預:
局部放療主要用于手術邊緣陽性或骨轉移灶鎮痛,采用三維適形放療技術保護周圍臟器。對無法手術的晚期患者,立體定向放療可控制腫瘤進展。放療可能引起惡心、骨髓抑制等副作用。
4、靶向治療:
舒尼替尼、帕唑帕尼等抗血管生成靶向藥可用于轉移性腎上腺皮質癌,通過阻斷VEGFR通路抑制腫瘤血供。治療前需檢測基因突變狀態,常見不良反應包括高血壓、手足綜合征。
5、化療方案:
EP方案依托泊苷+順鉑或鏈脲佐菌素單藥用于晚期患者姑息治療,客觀緩解率約30%。化療可能引發骨髓抑制、腎功能損害,需配合止吐藥和升白針使用。
腎上腺皮質癌患者需保持高蛋白飲食如魚肉、雞胸肉、大豆,避免高鹽食物加重高血壓。適度進行太極拳、散步等低強度運動,術后患者應佩戴醫療警示手環。每3個月復查腹部CT和激素水平,長期隨訪中注意庫欣綜合征或男性化癥狀的出現。心理支持對改善治療依從性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