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治療藥物需根據具體分型選擇,主要包括化療藥物、靶向藥物、免疫調節劑三大類。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常用長春新堿、柔紅霉素聯合潑尼松VDLP方案;急性髓系白血病多采用阿糖胞苷聯合蒽環類藥物如伊達比星;慢性髓性白血病首選酪氨酸激酶抑制劑如伊馬替尼、尼洛替尼。

達希納 尼洛替尼
生產廠家:北京諾華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對既往治療(包括伊馬替尼)耐藥或不耐受的費城染色體陽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慢性期或加速期成人患者。
用法用量:本品的初始治療應該在對CML患者有治療經驗的醫師指導下進行。對伊馬替尼耐藥的定義是:伊馬替尼治療3個月未能達到完全血液學緩解、治療6個月未能達到細胞遺傳學緩解或治療12個月未能達到主要細胞遺傳學緩解,失去已經獲得的完全血液學緩解或細胞遺傳學緩解、疾病進展或出現耐藥的Bcr-Abl激酶突變。對伊馬替尼不耐受的定義是:盡管采用了最佳支持治療,在任何劑量和/或治療期間,患者仍由于3或4級不良事件的持續存在而中止伊馬替尼治療;或者,盡管采用了最佳支持治療,與伊馬替尼治療相關的2級不良事件仍持續時間≥1個月,或反復發生超過3次,不論是否劑量減少或中止治療。推薦劑量為每日2次,每次400mg,間隔約12小時,飯前至少1小時之前或飯后至少2小時之后服用。只要患者持續受益,本品治療應持續進行。膠囊應用水完整吞服,不應咀嚼或吮吸,不應打開膠囊。手接觸膠囊后應立即清洗。小心不要吸入膠囊中的任何粉末(比如膠囊損壞),也不要讓藥粉接觸皮膚或粘膜。如果發生皮膚接觸,用肥皂和水清洗局部。如果眼睛接觸了藥粉,用水沖洗。如果膠囊中的藥粉撒出,應該用手套和可棄去的濕毛巾擦去,置于密封的容器中正確丟棄。劑量調整:如果心電圖顯示QTc>480毫秒,則應停止服用本品,及時檢測血清鉀和鎂,如果血清鉀和鎂低于正常值低限,則應補液使之達到正常范圍,并必須檢查合并用藥的情況;如果QTcF恢復到480毫秒,則應停止使用本品。任何1次的劑量調整,均應在7天后復查心電圖。如果出現血液學毒性(加速期:ANC20×109/升以上,或者慢性期患者血象恢復至ANC>1.0×109/升或血小板>50×109/升,則可以重新按照初始劑量服用。如果血象仍然低,可考慮減低本品劑量,每日服用1次,每次400mg。如果出現有顯著臨床意義的中度或嚴重的非血液學毒性,應該中止服藥;一旦毒性緩解,可以恢復每日1次,每次400mg的劑量。如果臨床上適合,可考慮將劑量重新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400mg。血清脂肪酶升高:如果出現3-4級血清脂肪酶升高,劑量應降低至每日1次,每次400mg或中止服藥。應每月監測血清脂肪酶。膽紅素和肝轉氨酶升高:如果出現3-4級膽紅素升高,劑量應降低至每日1次,每次400mg或中止服藥。應每月監測膽紅素和轉氨酶。特殊劑量推薦兒童和青少年:尚無在兒童或青少年中進行的臨床研究。所以不推薦用于治療小于18歲的患者。老年患者:對超過65歲的患者,不需要進行特殊的劑量調整。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尚無在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中進行的臨床研究。本品及其代謝產物只有少部分經腎排泄,所以預計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并不會出現總體清除率的降低。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不需要進行劑量調整。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沒有在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對本品進行過研究。所以對轉氨酶超過正常值2.5倍或膽紅素升高超過正常值1.5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不推薦本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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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療藥物通過干擾DNA合成或破壞癌細胞結構發揮作用,常見副作用包括骨髓抑制、消化道反應。靶向藥物如伊馬替尼能特異性阻斷BCR-ABL融合蛋白,治療期間需監測心電圖和肝功能。免疫調節劑如干擾素α適用于部分慢性期患者,可能引發流感樣癥狀。

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可選用苯丁酸氮芥、氟達拉濱等藥物,新型BTK抑制劑如伊布替尼顯著提高難治病例療效。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需聯合全反式維甲酸與三氧化二砷進行誘導分化治療。

用藥方案需嚴格遵循危險度分層,中高危患者可能需銜接造血干細胞移植。治療過程中需定期檢測微小殘留病,藥物調整應通過血常規、基因檢測等實驗室指標指導。出現嚴重感染或出血傾向時應立即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