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替沙星眼用凝膠的使用天數需嚴格遵循醫囑,通常療程為5-7天,具體根據感染類型、病情嚴重程度及個體恢復情況調整。
1、細菌性結膜炎:
輕中度細菌性結膜炎如由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引起一般建議使用5-7天,癥狀消退后繼續用藥48小時以鞏固療效。用藥期間需觀察眼部紅腫、分泌物是否減少。
2、細菌性角膜炎:
細菌性角膜炎療程可能延長至7-10天,嚴重感染需配合其他抗菌藥物聯合治療。用藥期間需定期復查角膜修復情況,避免擅自停藥導致復發。
3、術后預防感染:
眼科手術后預防性使用通常為3-5天,具體根據手術創傷程度決定。若出現術眼疼痛加劇或視力模糊需立即復診。
4、兒童用藥:
兒童患者使用天數與成人相近,但需根據體重調整單次用量。家長應監督孩子避免揉眼,防止二次感染。
5、特殊人群:
肝腎功能不全者需延長用藥間隔,總療程可能增加。妊娠期婦女應在醫生評估風險后謹慎使用,哺乳期建議暫停母乳喂養。
使用加替沙星眼用凝膠期間,避免佩戴隱形眼鏡,防止藥物成分沉積。保持眼部清潔,用藥前后洗手,滴入下眼瞼后閉眼1-2分鐘促進吸收。若出現眼部灼燒感、瘙癢或視物模糊等不良反應,應立即停用并就醫。治療期間建議補充維生素A和Omega-3脂肪酸,有助于角膜修復。避免游泳或長時間暴露于粉塵環境,減少眼部刺激。存放時需避光密封,開封后超過4周不宜繼續使用。